東莞房地產 2021-07-09 11:41:24 來源:房掌柜采編中心 整理
7月9日,東莞住建局發布《關于新建商品住房項目銷售價格申報有關事項的通知》,新規要求開發商不得以配建、配套和行業等理由提高住宅售價。
《通知》表明:
1、首次備案價格參考同區域、同地段、同類型項目售價或按成本測算方法;
2、確定各鎮房價基準和調節系數;
3、配建安居房、學校等設施成本不再計入房價成本;
4、商業比例高不再是提高售價的考慮因素;
5、因屬地要求的成本支出,原則上不再計入房價成本;
6、通過協議出讓的地塊,需要嚴格執行東莞備案價政策,綜合測算申報均價。
對此次《通知》,合富研究院高級分析師李興旺進行了解讀:
1.商品住房定價規則更加具象化,深化了地價與房價的聯動機制,更具科學性、時效性和精準性,是房價健康透明重要舉措,有利于東莞房地產行業健康平穩發展。
2.取消相關地塊部分成本進入房價定價成本,將一定程度壓縮房企利潤空間,對于房企財務核算提出更高要求,對于房企經營能力帶來更大考驗,加劇行業優勝劣汰趨勢。
3.受定價規則嚴格及嚴控房價預期影響,房企拿地將更加趨于謹慎,一定程度將穩定地價預期,最終達到穩房價預期目的。
4.政策第二條關于幾大定價因素的權重細則有待公布,如近一年申報價格、網簽價格、二手房價、區域地價房價的分級管理和住宅品質等因素,各因素權重分配對于綜合定價產生影響。
《通知》全文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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